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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邵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激励办法》的通知
2024-07-10 通知公告 邵阳学院创新创业学院
  

关于印发《邵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激励办法》的通知

 

邵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激励办法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,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创新创业的热情,全面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素养,培养创新型人才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 [2021]35 号)、《湖南省推进以创新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业就业三年行动方案(2023-2025 年)》(湘政办发[2023]26 号)、

《湖南省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》(湘教发 [2023]33 号)、《邵阳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实际,特制定《邵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激励办法》。

一、二级学院激励

(一)考核激励。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“双一流”建设绩效考核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与认证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“一把手工程”等工作的考核内容,作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、一流学科建设等项目遴选、经费分配和考核评价的因素。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,加大对大赛获奖的赋分权重,对大赛组织不力的学院酌情减分。

(二)项目激励。推荐项目获得国家级金奖的二级学院,可直接获得 2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指标,并均优先推荐国家级;获得国家级银奖的二级学院,可直接获得 2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指标,其中 1 个优先推荐国家级;获得国家级铜奖的二级学院,可直接获得 1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指标,并优先推荐国家级。以上申报指标单列,二级学院具有项目指导老师推荐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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