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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邵阳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2024-01-08 创业政策 邵阳学院创新创业学院
  

关于印发《邵阳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 

(一)发布申报通知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,明确申报原则、立项数量和时间安排等事宜。

(二)项目申报。研究生作为项目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、研究领域填写《邵阳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》,由导师对该学生的业务基础、研究能力、科研态度、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、创新性、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研究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,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。

(三)学院评审。各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、评议,并以学院为单位择优向研究生工作部(处)推荐。

(四)学校评审。研究生工作部(处)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,确定校级项目立项名单及参评省级层次的项目。公示无异议后,参评省级项目的负责人填写《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》。

(五)省教育厅审核确认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,所有申报项目通过审核确认后,一并发文公布,纳入统一管理,确定省级项目立项名单。

第四章 项目管理及验收

第八条 研究生工作部(处)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立项批复,并统一编制项目批准号。项目周期为 1-2 年,申请学位前完成结题工作。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申请书中的计划开展研究工

作。研究计划实施中,出现更改实施计划、延长年限等变动,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,经导师审核后报学院审批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代理或变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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