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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邵阳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的通知
2019-10-21
创业政策 邵阳学院创新创业学院
关于印发《邵阳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的通知
2. 应在协议规定区域内开展工作,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;严禁将创业孵化基地场地转租、分租、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;不得擅自对创业孵化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搬动和改造,如确因业务开展需要装修改造,需经学校批准方可施工;不得私自动用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其他办公设备,应妥善保管好本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所使用的各项设备,如有损坏或遗失,需照价赔偿;
3.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,严禁增设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;离开时要锁门关窗,关闭电源,及时向创新创业学院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,做好防火防盗工作;
4. 应保证协议规定区域内干净整洁,并维护公共区域卫生;严格遵守创业孵化基地作息时间,不得擅自让管理人员提前或推迟开门,严禁任何人员在创业孵化基地内留宿;
5. 在创业孵化基地内举行大型活动,需提前三天到创新创业学院报批,如有校外人员参加,需提前一周进行报批;
6. 创业项目实施过程中,涉及改变预定项目内容、中止计划实施、提前或延迟等,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负责人须提前 15 天向创新创业学院提出申请,未经批准,不得变更;
7. 不得以学校名义从事经营活动,创业项目实行自主经营,独立核算、自负盈亏,每学期期末向创新创业学院上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;
8. 按规定缴纳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。

地点: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二办公楼六楼
邮编:422000
电话:0739-000000
邮箱:syxycxcy@163.com